私隱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 2026-03-11

Jillian Medical(以下稱「診所」)以保護使用網站及醫療服務之個人資訊為核心原則,嚴格遵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(第 486 章)、《醫療注册条例》(第 161 章)、《電子交易條例》(第 553 章)及私隐專員公署頒布之《醫療機構個人資料處理指引》《直接促銷指引》等相關法規及執行標準。透過本利用條款,診所向您明確:未經使用者事先書面同意,絕不蒐集、使用或披露任何個人資料;詳述個人資訊的運用範圍、保護措施及您的相關權利,確保資訊處理全流程透明合规。透過會員註冊、預約或就診所取得之個人資料,僅用於既定服務目的,絕不為營利目的轉讓、出租或買賣予任何第三方。

隱私政策利用條款

第一條 個人資訊蒐集之同意

若您希望成為 Jillian Medical 會員、使用網站預約或接受醫療服務,於勾選同意本利用條款及個人資料處理政策時,即視為同意診所依據相關法令蒐集、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(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6 條「資料保障原則」)。

您有權隨時依與蒐集時同等之方式(線上表單、書面申請等)行使撤回同意之權利,撤回後診所將停止非必要之資料處理,但不影響撤回前已依法完成之處理行為,亦不影響您接受基本醫療服務之權利(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26 條)。

蒐集敏感個人資料(如健康資訊、病史等)時,診所將單獨取得您的書面同意,並明確告知蒐集目的及使用範圍,未經額外同意不得用於醫療目的以外之用途(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6 (3) 條)。

第二條 目的

本條款旨在規範 Jillian Medical 所提供之醫療諮詢、診療預約、就診服務、會員管理等各項服務的使用條件、程序及雙方權利義務,確保服務符合香港醫療及數據保護相關法令要求。

會員註冊及資料蒐集之核心目的包括:身分確認、會員管理及服務履約(如預約安排、就診提醒等);提供診斷、治療、處方等醫療服務,及後續跟進、復診通知;醫療費用結算、收退費行政處理;傳送疾病預防、健康宣教等相關資訊(非行銷性質);依《醫療注册条例》第 33 條要求留存醫療紀錄,確保醫療品質及安全;處理投訴、爭議解決及法律義務履行。

診所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投訴窗口,若您對個人資料處理有任何異議、投訴或查詢,可聯絡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,診所將於受理後 14 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回應並妥善處理(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58 條及《投訴處理指引》)。

第三條 條款之效力與變更

診所未經您事先書面同意,絕不向任何第三方(包括合作廠商、關聯企業等)提供、共用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,下列情形除外:依法律規定、法院命令或執法機關(如警務處、廉政公署、衛生署)要求;為保護您或他人之生命、身體或財產安全,且無法及時取得您同意;向受託處理醫療相關業務之第三方(如檢驗機構、藥房)提供必要資料,且該第三方已簽訂保密協議並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61 條要求。

若為提升服務品質需與合作廠商(如資訊技術服務商、支付平台)共用非敏感資料,診所將提前以電子郵件、網站公告等方式個別通知,並明確告知合作廠商名稱、共用資料範圍及目的,您有權拒絕,拒絕不會影響原有服務之提供。

您有權依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18-22 條規定,隨時要求查閱、更正、補充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,診所將於核實身分後 14 個工作日內回應並執行(敏感資料之刪除須符合醫療紀錄保存相關法令)。

您的個人資料於達成蒐集目的後,將依下列規定期限銷毀或封存:會員註冊資訊:會員退會或除名後 7 個工作日內銷毀(除法令要求保存之紀錄外);診療費支付資訊:費用全數繳清且債權消滅時效(6 年,依《時效條例》第 4 條)屆滿後銷毀;醫療紀錄(含就診資訊、病名、處方等):依《醫療注册条例》第 33 條及《醫療紀錄保存指引》,成人紀錄保存 10 年,未成年人紀錄保存至其年滿 25 歲或就診後 10 年(以較長者為準);行銷相關資料:您撤回同意或行銷目的達成後立即銷毀。

若因法令要求(如《商業登記條例》《稅務條例》)需延長保存期限,診所將對資料進行加密封存,僅授權人員因法定目的可存取,保存期滿後立即銷毀。

第四條 服務退會、重新註冊及使用限制

服務退會:您若欲終止會員服務,須由本人透過以下任一方式提出書面申請:電子郵件 jillianmedicalhk@gmail.com(主題注明「會員退會申請」);網站會員中心「退會申請」表單;親自到診填寫紙本退會申請表並簽名。申請時需提供本人姓名、會員 ID、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,經核對會員紀錄相符後,7 個工作日內完成註銷及資料銷毀(醫療紀錄除外),並發送確認通知。退會後,您將無法使用會員專屬服務,但仍可透過非會員通道預約就診,醫療紀錄將依法令繼續保存。

服務重新註冊:已退會之使用者若欲重新註冊,須透過網站或親自到診提交申請,重新閱讀並同意本利用條款及個人資料處理政策,診所將重新建立會員資料,原會員 ID 不予復用。

服務使用限制:若您有下列行為之一,診所得未經事前通知,暫停或終止您的服務使用權,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:提供虛假資料註冊或預約;竊取、冒用他人會員 ID、密碼或個人資料使用服務;利用服務從事違法活動;干擾網站系統運作、破解安全防護措施或進行未經授權之存取;侵害診所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;擾亂就診秩序、侮辱或恐嚇醫護人員;違反本利用條款或香港相關法令之其他行為。

第五條 個人資訊外洩防護對策

為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,防止遭竊取、遺失、毀損或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,診所依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10 條及《關鍵基礎設施(電腦系統)條例》(第 653 章)建立多層次防護體系。

技術防護:資料傳輸透過 TLS 1.3 加密協議及 AES-256 加密標準確保安全性;採用符合 ISO 27001 標準之雲端儲存服務,伺服器設置於香港境內並設有防火牆、入侵防禦系統(IPS),定期進行漏洞掃描及滲透測試;實施「最小權限原則」,僅授權醫護及行政人員因工作需要存取相關資料,並開啟操作日誌(保存至少 1 年);員工工作設備須安裝正版防毒軟體及數據加密軟體,禁止未經授權之設備接入內部網絡。

管理措施:制訂《個人資料安全管理手冊》,明確資料處理流程及安全責任;所有接觸個人資料之員工須簽訂《保密協議》,並接受定期數據保護培訓及考核;建立個人資料外洩應急回應計畫,若發生洩露事件,將於 72 小時內通知私隐專員公署及受影響使用者,並採取補救措施;定期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數據安全審計,確保防護措施有效執行。

第六條 會員之義務

您應遵守本條款、診所網站公告、服務使用說明及香港相關法令,不得從事任何損害診所利益或干擾服務正常運作之行為。

您應妥善保管會員 ID、密碼及相關身分憑證,若發現帳號遭未經授權使用,須立即通知診所,因自身管理疏失導致之損失,責任由您自行承擔。

您在申請服務或變更資料時,應提供真實、準確、完整之資訊,若資料有變更(如聯絡電話、地址),須及時更新,因資料不實或未及時更新導致之服務中斷或損失,診所不承擔責任。

您不得複製、修改、散佈、出租、出借或轉讓會員權利,亦不得利用會員資格從事任何商業推廣或違法活動。您應尊重他人之隱私權及智慧財產權,不得在服務平台或就診過程中非法蒐集、傳播他人資料,或侵犯他人著作權、商標權等權益。

個人資料保護之使用者同意事項

1. 個人資料之蒐集及使用目的

必要項目(用於服務提供及醫療目的):基本資訊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身份證號碼(或護照號碼)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、通訊地址;醫療相關資訊:就診記錄、病名診斷、檢查報告、處方資訊、用藥紀錄、過敏史、既往病史、家族病史等健康資訊;支付相關資訊:發卡銀行名、信用卡號後 4 位(完整卡號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處理,診所不儲存)、支付紀錄。

選擇項目(用於行銷及額外服務):行銷偏好(如感興趣的醫療項目、健康講座等);社群媒體帳號(若您同意透過社群媒體接收通知)。

必要項目之使用目的(無需額外同意):提供診斷、治療等醫療服務及處方開立;預約安排、就診提醒、復診通知等服務履約;醫療費用計算、結算及發票開立;醫療紀錄留存及管理;向法定機構提交強制性醫療報告;處理醫療相關投訴及爭議;內部統計分析(去識別化處理)。

選擇項目之使用目的(須單獨取得書面同意,可隨時撤回):傳送診所新聞、醫療項目推廣、健康講座、優惠活動等行銷資訊;基於您的健康狀況及偏好提供個人化醫療建議及服務推薦;邀請參與醫學研究、用戶調查或臨床試驗。

2. 個人資料之保存及使用期間

基本資訊(非醫療相關):會員有效期間及退會後 7 個工作日,或服務目的達成後 6 年(依《稅務條例》要求);健康資訊及醫療紀錄:成人保存 10 年,未成年人保存至其年滿 25 歲或就診後 10 年(以較長者為準);行銷相關資料:您同意後至撤回同意或行銷目的達成後,最長不超過 2 年;投訴及爭議處理紀錄:處理完畢後 3 年。

資料保存方式:電子資料加密儲存於專用伺服器,紙本資料存放於帶鎖文件櫃,僅授權人員可存取。您請求刪除個人資料時,診所將於 14 個工作日內核實身分及合法性,除醫療紀錄等法令要求保存之資料外,立即銷毀相關資訊,並提供銷毀證明。

3. 個人資料提供及共用

除下列情形外,診所絕不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第三方:經您事先書面同意;受託處理醫療相關業務之第三方(如藥房、檢驗機構),且已簽訂保密協議;依法律規定或法院命令;為保護您或他人之生命、身體或重大財產利益;向保險公司提供必要之醫療證明(僅限您已授權之保險理賠相關);用於學術研究或統計分析(去識別化處理)。

4. 使用者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

您(或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)享有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賦予之以下權利:查閱權(查閱您的個人資料及處理紀錄)、更正權(要求更正不準確或不完整之個人資料)、刪除權(要求刪除已無保存必要或違法處理之個人資料)、拒絕權(拒絕資料用於行銷或非必要之目的)、投訴權(向私隐專員公署投訴違法資料處理行為)。

行使上述權利時,須填寫《個人資料查閱/更正/刪除申請表》(可於網站下載或到診領取),提供身分證明文件,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jillianmedicalhk@gmail.com(收件人: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)。診所收到申請後,將於 14 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回應。

5. 拒絕提供資料之權利及影響

您有權拒絕提供「選擇項目」資料或拒絕資料用於行銷等非必要目的,拒絕後不會影響您接受基本醫療服務之權利,亦不會因此受到差別待遇。

若您拒絕提供「必要項目」資料(如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健康資訊等),可能導致無法完成會員註冊或網站預約、無法準確識別您的身份而影響醫療服務之提供、無法進行費用結算或發放相關文件。您拒絕後,仍可透過親自到診並提供必要資料,接受醫療服務。

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者及委託處理之同意事項

1. 委託處理之理由及依據

診所為提升服務效率、優化服務品質,可能將部分非核心業務(如網站技術支持、數據儲存、簡訊通知發送)委託第三方處理,此舉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61 條之規定,委託前將確保第三方具備相應之數據安全保障能力。

2. 委託處理機關及業務內容

網站營運及技術支持:由具備 ISO 27001 資訊安全認證之香港合法資訊技術公司負責網站伺服器維護、系統升級、用戶體驗優化。

資料庫管理與儲存:由香港持牌雲端服務供應商負責個人資料加密儲存、備份及災難復原,數據中心位於香港境內。

行銷資訊傳遞:由遵守《直接促銷指引》之香港合法電子傳訊服務商負責簡訊、電子郵件等行銷資訊發送。

醫療檢驗服務:由香港衛生署認可之檢驗實驗室負責檢驗樣本分析、檢查報告出具。

3. 委託之個人資料項目

委託處理之資料僅限完成該業務所需之最低限度資訊:網站營運(會員 ID、基本聯絡資訊,不含敏感健康資訊);資料儲存(所有合法蒐集之個人資料,加密儲存);行銷資訊傳遞(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及行銷偏好);醫療檢驗(檢驗所需之健康資訊)。

敏感健康資訊僅在醫療必要時,委託給具備相應資質之醫療機構處理,並額外簽訂《敏感個人資料保密協議》。

4. 資料保存及監督措施

受託者保存資料之期間與診所一致,僅限完成委託業務之必要期限,委託契約終止後,受託者須於 2 週內永久銷毀所有委託處理之資料,並提供書面銷毀證明,不得留存副本或備份。

診所對受託者之監督措施:委託契約中明確數據安全義務、保密義務及違約責任;定期(至少每年一次)對受託者進行數據安全審計;要求受託者及時報告安全事件;若受託者未遵守相關規定,立即終止委託契約並追究法律責任。

個人資料處理政策

1. 蒐集原則及方式

僅蒐集服務提供及醫療目的所需之最低限度資料(符合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5 條「資料最小化」原則)。蒐集方式包括:主動提供(會員註冊表、預約表等);醫療過程中產生(就診、檢查、治療記錄);自動蒐集(Cookie、網頁信標等技術);經您同意後由第三方提供。

2. Cookie 及自動蒐集

網站透過 Cookie、網頁信標及 IP 位址等技術自動蒐集瀏覽行為資訊,用於提升服務品質及用戶體驗,不蒐集可識別特定個人的敏感資訊。

必要 Cookie 為網站基本功能所必需,無法禁用。非必要 Cookie 您可透過瀏覽器設定禁用。禁用後可能導致無法使用個人化服務、每次造訪需重新登入等。自動蒐集之資訊僅用於系統維護、流量分析及服務優化,不會與您的個人身份資訊關聯。

3. 資料銷毀程序

由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定期檢查資料保存期限,編製《資料銷毀清單》;銷毀前須經總經理核準;銷毀過程由兩名以上授權人員監督,並製作《資料銷毀紀錄》存檔至少 3 年。

銷毀方式:電子資料透過多次重寫確保無法復原;紙本資料使用專業粉碎機粉碎或委託認可廢物處理機構焚燬;其他媒體(如 USB、硬碟)物理銷毀或徹底格式化後銷毀。

4. 安全確保措施

技術安全:部署 Web 應用程式防火牆(WAF)、入侵檢測系統(IDS);傳輸採用 TLS 1.3 加密,儲存採用 AES-256 加密;實施多因素驗證(MFA);建立定期備份機制(每日增量、每周全量備份)。

管理安全:對接觸個人資料之員工進行背景調查並簽訂《保密協議》;實施「最小權限」原則;記錄所有資料存取行為保存至少 1 年;每年至少開展 2 次數據保護培訓。

應急處置:制訂《個人資料外洩應急回應計畫》;設立應急指揮小組;發生外洩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計畫,並於 72 小時內通知私隐專員公署及受影響使用者。

5. 政策變更

本個人資料處理政策訂於 2026 年 03 月 11 日,自 2026 年 04 月 01 日起施行。若需修改本政策,診所將於修正後之政策施行至少 30 日前,透過網站公告、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、診所內張貼公告等方式告知變更內容。

您若在公告期滿後繼續使用診所服務,即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政策;若不同意,可申請終止會員服務。本政策之解釋權歸 Jillian Medical 所有,若您對政策有任何疑問,可聯絡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諮詢。

閉路電視系統操作管理政策

1. 設置依據及目的

設置依據: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64 條、《監察攝錄機規例》(第 586 章)及私隐專員公署《監察攝錄機指引》。

設置目的:預防及偵查犯罪行為;保障就診者、員工之人身及財產安全;監控診所內公共區域之秩序,及時處置突發事件;保護診所財產。僅用於上述目的,不得用於監視員工工作效率、侵犯他人隱私或其他未經公告之目的。

2. 設置地點與拍攝範圍

設置台數:7 台。設置地點僅限公共區域:出入口(正門、後門)、走廊(公共區域)、倉庫(藥品、設備倉)、客戶等候室、服務櫃臺(收費處、登記處)、員工室出入口。

禁止拍攝區域:廁所、更衣室等涉及個人隱私之區域。所有拍攝地點均張貼明顯告示,內容包括監控用途、監控主體、影像保存期限、查詢方式及聯絡人。

3. 影像保存及處理

拍攝時間:24 小時連續拍攝。保存期間:自拍攝日起 1 個月,期滿後自動永久刪除(除非涉及犯罪調查經執法機關要求留存)。

保存場所:伺服器設定密碼保護,僅 3 名授權人員可存取;定期備份影像資料。處理方式:保存期滿後透過技術手段自動刪除確保無法復原;禁止將影像資料轉存至未授權設備或傳送給第三方。

4. 影像資訊查閱請求

您若希望查閱含本人之影像資訊,可依《個人資料(私隐)条例》第 18 條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。需填寫申請表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並說明拍攝時間及地點。

診所收到申請後,於 14 個工作日內回應。若存在含本人之影像,可安排在診所指定地點查閱(不得複製、拍攝),或提供去識別化之影像副本。查閱影像免費,若需列印或複製副本,將收取合理費用。影像中若包含第三人之個人資訊,將對第三人之臉部、身份標識等進行遮蓋處理。

5. 政策變更

若因安全需求調整攝影機位置、數量或拍攝範圍,或修改本管理方針,診所將於變更前 30 日,透過網站公告、診所內告示欄更新及向會員發送通知等方式公告變更內容。您若對變更有異議,可聯絡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反映。